公司各专业厂、车间: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管理,明确质量责任,统一新产品的外观设计,保证产品质量,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形象,根据公司具体情况,特作出以下规定:
1.公司所有产品车辆,必须在车辆上装部分前端,喷涂“程力专汽”或“程力专汽XX专业厂”的标识,喷涂标识整体高度应不少于车辆罐体总高度的1/2,所有标必须为彩色喷涂,各专业厂允许可选择喷各专业厂的标识。
2.公司所有出厂车辆标识喷涂油漆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专用油漆,不使用专用漆喷涂的标识,公司保卫部一律不得放行出厂。
以上标识的电子版各专业厂,所有标识刻板由公司统一安排刻板,为统一形象,各专业厂不得在其他家刻制喷标版。
各专业厂、车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认真贯彻执行。
本规定从2014年4月1日正式执行,不按此规定喷涂的,门卫不得放行。喷涂标识不符合要求、质量不过关的,公司质检部有权对各个专业厂提出警示,警示无效的,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。
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印